教育合规与风控中民办教育不能触碰的红线其中就包含了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创始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没有严格区分举办者的个人财产和学校财产,一定程度上存在私用公账户和公用私账户的现象。部分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向学校借款数额较大,但未履行财务手续,连续数年未偿还,可能涉嫌挪用资金或职务犯罪。甚至有人举报抽逃注册资本。一些组织者可能认为他们在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虽然他们拿走了十万或几十万的注册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但实际投入远远超过学校的注册资金数额。虽然是这样,但法律并不这么认为。注册资本一经投入,即属于学校财产,只能用于学校。转让注册资本严重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以,请一定要树立学校里的就是学校里的,个人里的就是个人里的观念,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你不能认为学校是自己办的,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就认为学校里的东西是我的,我的东西在学校里,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而学校的个人财产也要清晰明了。源真律师事务所的熊主任从事教育合规与风控法律服务很多年了。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
业内流行一种说法,民办教育机构是公办学校的人才培养基地,民办教育机构培养的***骨干教师,大部分**终通过教师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流向公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为此头疼不已,不断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采取措施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甚至有观点认为,民办教育机构未满任期的教师是否可以排除在公办学校之外。当然,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首先,它侵犯了***规定的公民平等就业权利。二是也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另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只要一个正常人,他就会想尽办法让利益比较大化。如果民办学校的教师流动受到行政手段的限制,那么***的大学毕业生可能根本不再考虑民办教育机构作为就业选择,**终会导致民办教育机构根本招不到***教师,完全失去竞争优势。因为教育合规与风控对学校来说是必要的。西安民办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源真律师事务所擅长教育合规与风控法律服务。
无证办学一直是民办教育领域的顽疾,各地区有很多民办学校存在着无证办学或者是证件正在办理中的现象。无证学校面临的比较大风险是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之所以大部分无证学校不能办理办学许可证,恰恰是因为消防达不到要求。因此,消防安全是无证办学者**关心的问题。办学之初,要寻找符合消防要求的校址,取得办学许可证,杜绝火灾隐患。学校场地的变更也要在找到符合消防要求的场地后进行,这也是服务教育合规与风控的一个主要方面。
近年来,学校感受到了巨大的安全压力。一些中小学不仅取消校外活动,还害怕在学校开展正常的大型活动,生怕学***生一点安全事故。根据今年的报道,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对学生的课间活动实施了各种限制。比如北京某小学规定课间休息10分钟,除了喝水和上厕所,午休时间学生不能走出教室到操场玩耍。厦门一所学校派出一名小学生干部督导员,对课间“非常规跑”的学生扣分。这些措施被媒体戏称为“休会期间的俘虏”。现在,一旦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不管学校是否负责监管,家长通常都会向学校要求赔偿,将学生的安全责任“无限转移”到学校的例子数不胜数。这样,学校别无选择,只能为了“保护自己”而“停止”学生在校内外的正常活动。毕竟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和谐稳定才是重中之重。另一方面,现在学生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在许多地方,它往往不是“负责任和可问责的”。反而是保持事情平静,让学校承担“无限责任”。关于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合规与风控这在当下是非常明显的。教育合规与风控在办学中至关重要。
《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规定举办者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民办学校的行为的责任归属。但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创始人为设立法人而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由创始人承担;有两个以上创始人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第三人有权选择要求法人或者创始人承担因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75条也对此做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设立公司,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确认前款规定的合同,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不难看出,如果民办学校成立,其责任将归属于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未能成立,其责任属于主办者。但第三人有权选择举办者或民办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对于这点有不懂的,可以找专业的教育合规与风控律所进行咨询。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有朋友推荐找源真律所。公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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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教育合规与风控已成定局。根据教育部通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制定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制定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相关标准和制度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管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仍然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教育培训的资本化运作标准更加谨慎,教育培训的行业准入更加严格,严禁违反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培训。长沙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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